“春风行动”定向捐赠协议书


受赠方:杭州市送温暖工程基金会

以上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订阅协议如下:

一、捐赠方义务:自愿向受赠方捐赠人民币,用于杭州市春风行动助学、助医、助困等援助项目。

二、捐赠方权益:在与受赠方合议后,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不危害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指定所捐 人民币全部用于杭州市春风行动助学、助医、助困等援助项目使用。

三、受赠方权益:接受捐赠并查阅所有权凭证。

四、受赠方义务:接受捐赠款项后,依照捐赠方指定的目标和方式支配捐赠款,并向捐赠方开具捐赠收款收据。

五、捐赠方在确认捐赠款项到达受赠方指定的账户后,对捐赠款的使用可随时监控监督。

六、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签订协议,如有未尽事宜,以实现协议为目的,自愿协商解决。



受赠方:杭州市送温暖工程基金会

联系人:汤泽勇

电   话:87161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