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 • 春风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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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岳王路3--5号,上城区东宁路501号杭州市职工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9:00-18:00,冬令时9:00-17:30
          
  • 政策文件
  • 助学援助金发放材料
  • 办理流程
  • 常见问题解答


杭州市“娃哈哈·春风助学”救助办法

  为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帮扶救助机制,规范“春风行动”助学救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助学范围及标准
  家庭成员就读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专、本科)、全日制成人高校(专、本科)、自费就读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就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困难家庭,可申请“娃哈哈·春风助学”救助。
  (一)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二)杭州市工会建档困难职工家庭。
  (三)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四)杭州市外来务工困难家庭。
  根据《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办法》外来务工困难家庭至申请之日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其子女非杭州市户籍;
  2、已在杭州市范围内连续工作6个月(含)以上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3、已在杭州市范围内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含)以上且可以提供书面的缴纳证明;
  4、其子女就读驻杭大学;
  5、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同期低保标准2倍以内(含2倍),但不超过当地执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娃哈哈·春风助学”救助金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
  二、救助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申请日根据《杭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在册的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按以下方式申请办理:
  1、申请时间
  每年9月30日前。
  2、申请流程
  (1)在线申报。符合救助条件的手机登录“杭工E家”APP、电脑端访问“杭州工会网上服务大厅-春风行动栏目”申报;
  (2)现场申报。符合救助条件的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申报。
  3、审核发放流程
  (1)初审。由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对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录入、初审。
  (2)审核认定。由户籍所在区县(市)春风办负责在线审核认定。
  (3)公示。最终受助名单须在各区县(市)春风办相关网站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于每年10月30日前集中上报市春风办,逾期上报的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各区县(市)春风办应告知申请人。
  (4)发放。市春风办按本办法规定标准拨付给各区县(市)春风办,由各区县(市)春风办负责发放。
  (二)杭州市工会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外来务工困难家庭
  申请日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外来务工困难家庭,按以下方式申请办理。 
  1、申请时间
  每年9月30日前。
  2、申请流程
  现场申报。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持相关有效证件、申请材料向所在单位基层工会申报。
  3.审核发放流程
  (1)初审。职工所在基层工会通过对申请材料审查、信息查询等方式确认申请家庭符合救助条件的将救助信息在本单位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通过杭州市总工会智慧工会工作平台上报;
  (2)审核认定。由各区县(产业)工会在线审核认定。
  (3)公示。最终受助名单须在各区县(产业)工会相关网站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于每年10月30日前集中上报市春风办。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各区县(产业)工会应告知申请人。
  (4)发放。市春风办将救助资金拨付给各区县(产业)工会,由区县(产业)工会负责发放。
  三、办理材料
  (一)申请人(户主)身份证和银行卡、受助学生身份证;
  (二)与救助人的关系证明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年审验证相关证件或由区县(市)民政局出具证明并盖章。
  工会建档困难职工家庭:职工档案(包含状态变更记录页面)、《专项救助公示单》和家庭户口簿;      
  (三)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老生提供已注册的学生证或学信网学籍查询、学校(院)证明;新学期学费票据或交款证明等。
  其中,外来务工困难家庭还需提交《劳动合同》、社保缴纳
  证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同期低保标准2倍(含)之内的证明。
  四、资金管理和监督
  (一)各区县(市)总工会、春风办要加强资金发放、执行管理,做好基础数据的审核工作,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应助尽助。要规范档案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制,强化财务管理。将申请表、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二)在资助资金使用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及违反规定分配或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学生资助资金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申请人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春风行动”助学救助的,取消其助学救助资格,如数追回全部救助资金,其今后提出的“春风行动”有关救助申请均不予受理。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开始实施,此前规定中与本办法不一致处,以本办法为准。由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负责政策性解释。



  (一)申请人(户主)身份证和银行卡、受助学生身份证;
  (二)与救助人的关系证明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年审验证相关证件或由区县(市)民政局出具证明并盖章。
  工会建档困难职工家庭:职工档案(包含状态变更记录页面)、《专项救助公示单》和家庭户口簿;      
  (三)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老生提供已注册的学生证或学信网学籍查询、学校(院)证明;新学期学费票据或交款证明等。
  其中,外来务工困难家庭还需提交《劳动合同》、社保缴纳
  证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同期低保标准2倍(含)之内的证明。


救助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申请日根据《杭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在册的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按以下方式申请办理:
1、申请时间
每年9月30日前。
2、申请流程
(1)在线申报。符合救助条件的手机登录“杭工E家”APP、电脑端访问“杭州工会网上服务大厅-春风行动栏目”申报;
(2)现场申报。符合救助条件的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申报。
3、审核发放流程
(1)初审。由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对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录入、初审。
(2)审核认定。由户籍所在区县(市)春风办负责在线审核认定。
(3)公示。最终受助名单须在各区县(市)春风办相关网站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于每年10月30日前集中上报市春风办,逾期上报的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各区县(市)春风办应告知申请人。
(4)发放。市春风办按本办法规定标准拨付给各区县(市)春风办,由各区县(市)春风办负责发放。
(二)杭州市工会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外来务工困难家庭
申请日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外来务工困难家庭,按以下方式申请办理。 
1、申请时间
每年9月30日前。
2、申请流程
现场申报。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持相关有效证件、申请材料向所在单位基层工会申报。
3.审核发放流程
(1)初审。职工所在基层工会通过对申请材料审查、信息查询等方式确认申请家庭符合救助条件的将救助信息在本单位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通过杭州市总工会智慧工会工作平台上报;
(2)审核认定。由各区县(产业)工会在线审核认定。
(3)公示。最终受助名单须在各区县(产业)工会相关网站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于每年10月30日前集中上报市春风办。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各区县(产业)工会应告知申请人。
(4)发放。市春风办将救助资金拨付给各区县(产业)工会,由区县(产业)工会负责发放。